近日,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發布《福建省金融工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強實體經濟金融服務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指導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保障重點領域的融資需求,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通知》指出,加大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信貸傾斜。用好用足支農支小再貸款、再貼現和下調支小再貸款利率0.5個百分點等優惠政策,優先辦理支農支小再貼現票據,加大對福建省內銀行業機構擴大小微企業、“三農”領域信貸投放的支持。
支持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以單戶授信5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基礎資產包發行資產支持證券,加快盤活小微企業貸款存量;支持地方法人銀行業機構通過發行小微企業專項金融債等方式降低融資成本、拓寬支農支小資金來源渠道。各銀行業機構要重點加大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確保實現小微企業貸款“兩增”目標。
同時,合理控制企業融資成本。進一步加強小微企業貸款利率監測指導,引導銀行業機構制定完善利率管理方案,切實改變單純依靠高收益覆蓋高風險的定價模式。
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加強續貸業務制度化、流程化管理,努力將續貸業務筆數及金額占比提升至25%以上,進一步滿足生產經營正常的中小微企業的續貸需求,降低企業續貸成本。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清理規范涉企收費有關要求,規范小微企業融資相關的擔保(反擔保)費、評估費、公證費等附加手續收費行為,減輕小微企業融資負擔。
《通知》明確,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在符合國家政策和監管要求的前提下,積極開展金融創新工作。積極為小微企業量身定制新型金融產品,合理確定小微企業貸款期限、還款方式,縮短貸款審批周期,適當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
2019年至2021年,省級每年出資2億元設立省扶持創新行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通過風險補償、保費補貼等方式,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創新行業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資源投入。
《通知》也對類金融機構的作用予以肯定,要求發揮類金融機構作用,提高企業融資可得性。
一是發揮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作用。省再擔保公司和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要發揮龍頭帶動作用,進一步加強與各地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合作,拓寬融資擔保業務范圍,努力滿足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需求。
二是加強融資租賃服務。加大對高端裝備制造、電子信息、新能源汽車、節能環保等行業以及基礎設施、小微企業、“三農”等領域的資金投放。對融資租賃公司為福建省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租賃服務的,按不超過當年新增融資租賃合同額的5‰比例予以風險補償,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是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和典當行的服務能力。小額貸款公司要立足縣域基層,按照“小額、分散”原則,充分發揮手續簡便、操作靈活、貼近企業的優勢,為小微企業、農戶、個體工商戶提供便捷的融資服務。典當行業要立足主業,深入挖掘行業優勢,努力拓寬典當抵押品種范圍,積極開發適用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的典當產品,進一步發揮典當行業對企業融資的補充作用。同時,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等機構的規范管理,引導其合理控制貸款利率和服務費用,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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